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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浩特市纪委监委清明节前廉政提醒

2022-04-02 11:52:02 来源:锡林浩特市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刘琪

  2022年清明节将至,为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持纠“四风”树新风并举,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切实营造风清气正、安全有序的节日环境,现就严明节日期间纪律提出如下要求:

  全市各党组织:要结合疫情防控、作风建设等重点工作,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紧盯节日期间可能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谈话、早提醒、早纠正,带头执行疫情防控和文明祭扫等相关要求和规定,切实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节日环境。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遵守疫情防控和文明祭扫相关纪律规定,坚决做到“八个严禁”:

  1.严禁使用公车、公款、公物或借用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私人祭扫、踏青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

  2.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祭祀扫墓的党员干部提供餐饮住宿等接待安排;

  3.严禁借祭扫名义讲排场、比阔气、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4.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违规报销因个人祭扫产生的相关费用;

  5.严禁违规参加或组织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6.严禁组织和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

  7.严禁值班值守人员脱岗、空岗、漏岗或酒后上岗;

  8.严禁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全市各纪检监察机构:要严格履行监督责任,做好节前廉政提醒,并持续聚焦节日“四风”顽疾、对违规祭扫、公车私用、疫情防控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重点问题进行明察暗访,对顶风违纪、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依规依纪严肃处理,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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