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言不合就去“真实”对方?!包抓的
2024-10-20 05:14:15
来源:平安锡市
责任编辑:吕强
一言不合就去“真实”对方?!包抓的
近日,锡市公安局希日塔拉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其和朋友在锡盟中心医院附近被人殴打,请求民警帮助。接到报警后,希日塔拉派出所值班民警快速反应,第一时间赶往现场进行处置。经调查,发现违法行为人高某某酒后与报警人及其朋友在电话中因琐事发生争吵,高某某气急败坏之下追问报警人所在地址,并声称要过去将对方“真实”(网络用语,表示打架、殴打之类的意思),而报警人觉得高某某虚张声势,便告知其自己的位置,后高某某带着“好兄弟”周某某前往指定地点将报警人和其朋友进行殴打。民警依法将高某某、周某某传唤至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经询问,违法行为人高某某、周某某均对自己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违法行为人高某某(男,27岁)、周某某(男,31岁)均已被锡市公安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