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网群

一句话导致前男友与现男友打群架,三人被判刑!

2023-02-20 11:24:09 来源:锡林浩特审判   责任编辑:刘琪

  也许你曾经见过这样的宣传横幅:“不要打架,打输住院、打赢坐牢”,意在教育人们做知法、守法的好公民。而现实中总有人为了一时的头脑发热而悔不当初,诸如情感矛盾、经济纠纷甚至不经意间一句话、一个眼神,都可能成为引发严重后果的缘由。

  近日,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对近期发生的一桩因一句话而起的故意伤害案件作出了判决。这桩案子的前因后果其实很简单:两男子分别带着两个朋友因女朋友进行“决斗”,最终造成一人轻伤二级、另一人轻微伤,三人被判刑的后果。

  被告人于某(张某现男友)从张某口中得知,说仉某(张某前男友)想要堵住他“干仗”,于是在微信添加被告人仉某并辱骂对方,后双方约定在锡林浩特市某小区进行斗殴。仉某遂纠集盛某、赵某二人,于某纠集左某,肖某二人到约定的地点斗殴。在双方“混战”中,仉某用随身携带的甩棍,肖某手持事先准备的木棍互殴,造成仉某人体损伤轻伤二级、于某人体损伤轻微伤的后果。

  法官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经法庭审理,仉某、于某、左某在公共场所持械打架,三人行为均构成聚众斗殴罪。仉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左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古人云,“祸从口出”。逞一时口舌之快,当时是发泄了情绪,如果处理不当很可能酿成悲剧。本案看起来张某对男友说的一句话可能是无心的,却导致了三人违法犯罪,教训是十分惨痛的,也绝不是一句“无心之失”能免责的,令人叹息!

 友情链接